(1)上肢法:治疗师在患儿欲翻向的体侧,用一只手从腋窝部将上肢上举,另一手放于患儿对侧臀部,向对侧推动患儿身体,使身体产生回旋,翻身向俯卧位,如果翻身过程中,头部处于伸展位时不可促通翻身运动,须先修正头部后再进行。然后再诱导患儿从俯卧位向仰卧位翻身,同样先上举欲翻向侧的上肢,治疗师用一只手扶持之,另一手推动患儿臀部使身体回旋,产生翻身运动。
(2)下肢法:若患儿有肩回缩的异常姿势,应操作下肢促通翻身。患儿仰卧位,治疗师坐于其身体一侧,将患儿两上肢上举至头上方。首先使患儿一侧下肢屈曲,身体向屈曲下肢的对侧回旋,同时向下牵拉屈曲下肢侧的上肢,身体进一步回旋至俯卧位。治疗师根据情况适当予以促通,可推动肩部与屈曲侧下肢,协助患儿翻身运动。然后再从俯卧位向仰卧位翻身,同样是先将在俯卧位时屈曲的两上肢上举,然后一侧下肢屈曲,同侧上肢向下牵拉,身体回旋,翻向仰卧位。注意头部不要过于伸展,一定要修正后再翻身。
坐位控制能力发育的必需条件有哪些?
(1)头部控制能力发育成熟。
(2)在俯卧位时,上肢有支撑能力,从肘支撑至手支撑。
(3)脊柱伸展至第三腰椎,正常儿在7个月前腰椎的后弯变直,8个月后出现轻度前弯。
(4)髋关节能充分屈曲,并与躯干出现分离动作。
(5)体干的回旋,即肩与骨盆间的扭转能力的发育。
(6)体干的矫正反应与平衡反应的建立。
(7)上肢保护性伸展反应出现。
(8)具有姿势转换能力,从卧位向坐位转换,从坐位向四肢爬位转换。
具有(1)~(4)的条件,即可获得比较实用的坐位。再具备(5)~(8)的条件,小儿就可以在坐位上自由玩耍,不会向任何方向倒下,可以向各体位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