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 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做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以及存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 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