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事
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是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定期是指从任期那天算起,满3年改选,但可连选、连任。
董事被解聘的原因有:任期届满而未能连任;违反股东大会决议;股份转让;本人辞职;其他原因,如董事死亡、公司破产、董事丧失行为能力等。
董 事 长
董事长的英文是Chairman,准确来说是Chairman of theBoard,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上指的是公司管理层的所有权力的来源。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总裁和首席执行官(CEO)的权力都来源于董事长,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总裁和CEO等最高权力,但董事长不掌握行政权力。
董事长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 Mem-ber of the Board)干口监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