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监理、施丁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7)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8)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
(2)监理单位职责
1)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3)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编制的监理文件套数、提交时间,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208-2001和各地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监理公司档案部门需要的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的要求,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3)施工单位职责
1)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的施工文件应设专职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2)建议工程坝曰买仃思承包的,田思包早1豆贝贡收集、扎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承包单位应确保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4)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接收和保管所辖范围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和有关资料;
2)负责对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有关城建档案法规的实施;
3)列入向本部门报送T程档案范围的T程项目,其竣工验收应有本部门参加并负责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