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晋建建字【2006】450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分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2.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2)门窗安装质量;
(3)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4)防水工程质量;
(5)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8)节能工程质量。
3.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有哪些程序?
(1)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2)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要求验收的内容进行检查;(3)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议计又仟妥冰明,节回贡溅地上#-iv整改升盯整以。J肓况进仃夏笪;(4)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付业主。
T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审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4.监理如何参加竣工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