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T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
(2)T程各参建单位;
(3)工程质量验收情况(主要描述主要建筑材料、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情况、主体结构的质量情况、其他分部工程的质量情况等);
(4)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5)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6)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3.监理如何组织工程预验收?
工程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犋与《半他J.任歧.I -越H义寸lsZ申衣≯,糈仝鄙贫科很透监埋机构,申请竣工验收;监理机构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报验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T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并要求施工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