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田地表水水质的单项污染指数及综合污染指数要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灌溉用水要求。要有高质量的水环境,并且水域上游没有污染源对生产田直接构成污染威胁,从而使产地区域内水体等生态因子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并有一套保障措施,确保在以后生产过程中水环境质量不下降。灌溉水不受污染,水质好,符合GB 5048-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要求。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见表3。
表3农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项目 | 浓度限值 | 备注 |
pH值 总汞/(毫克/升) 总镉/(毫克/升) 总砷/(毫克7升) 总铅/(毫克/升) 六价铬/(毫克/升) 氟化物/(毫克/升) 类大肠菌群/(个/升) |
5.5~8.5 0.001 0.005 0.05 0.1 0.1 2. O 10000 |
类大肠菌群花生田 灌溉水可以不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