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前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
①进行起重作业的危害识别,并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制定施工方案并逐级审批。施工方案内必须有安全应急预案,起重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②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③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④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2)高处作业期间的安全措施:
①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②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③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④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⑤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⑥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⑦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俐丝绳ZlbJ禾加衬垫时/卜得进行起重操作。
⑧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⑨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⑩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⑩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⑩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⑩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3)起重作业后的安全检查:
①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②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③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④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⑤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