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生产事故发生后,要保持镇静,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现象查明事故的原因、部位,做到判断准确。然后一方面安排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调度、消防队汇报,一方面安排人员采取一切措施,全权处理事故。
保证人身、设备安全,控制事态发展,迅速恢复生产的原则:
(1)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安全规定、遵守规章制度。
(2)掌握平衡的原则:把物料平衡、热平衡和压力平衡三大平衡作为事故处理的基础,控制各处温度不超标,尤其是加热炉温度不超标,要特别注意其低量偏流、局部过热和分支、出口、炉膛温度的超温问题,一旦超温要及时平衡流量,降温直至熄火;控制好各处压力不超标,尤其是常压塔顶、换热器压力不超标。一旦超标,降原油、调吹汽、开空冷、放火炬,停泵撤压;控制塔、罐液面不超标,尤其注意塔底液面不超标,低则机泵易抽空,应及时降抽出量或停泵;高则易冲塔,要及时降原油量,直至切断原油进料,罐液面超标易带油或易溢出油品,扩大事态,应及时调整。
(3)紧急停工的原则:一旦发生着大火、爆炸事故,一方面要报火警消防灭火,一方面要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防止扩大和蔓延,必要时可按局部停工和紧急停工处理或采取切断进料(包括装置和单体设备的进料)、停注水、熄炉火、关吹汽、放火炬、破真空、停机泵、防冻凝等措施。总之,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本着上述原则,努力做到:不惊慌、不害怕、不超温、不超压、不跑油、不冲塔、不着火、不爆炸、快恢复、勿扩大,从而达到控制事态、保证安全、恢复生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