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统市政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桥涵工程定额),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及装饰工程,共10章591个子目。
桥涵工程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1.25系数)。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