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表标准格式,见表2-19。表2-19 现场签证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编号:
施工部位 | 日期 | |||
致: (发包人全称) 根据 (指令人姓名) 年月 日的口头指令或你方 (或监理人) 年月 日的书面通知,我方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应支付价款金额为(大 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附:1.签证事由及原因: 2.附图及计算式: 承包人(章)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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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此项签证申请经复核: 口不同意此项签证,具体意见见附件。 口同意此项签证,签证金额的计算,由 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 口此项签证按承包人中标的计日工单价 计算,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口此项签证因无计日工单价,金额为(大 写) 元,(小写) 。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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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口不同意此项签证。 口同意此项签证,价款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注:1.在选择栏中的“口”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监理人)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表-12 -8
填写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本表是对“计日工”的具体化,考虑到招标时,招标人对计日工项目的预估难免会有遗漏,带来实际施工发生后,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时,现场签证只能包括单价一并处理,因此,在汇总时,有计日工单价的,可归并于计日工,如无计日工单价,归并于现场签证,以示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