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的格式如何?填写时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标准格式,见表2-9。
表2-9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标段: 第页共页
金 额/元 | ||||||||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 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其中: 暂估价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注:根据原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十机械费”。
表-08
填写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使用本表“综合单价”、“合计”以及“其中:暂估价”按《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填写。
(2)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对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均不应作改动。“综合单价”、“合价”自主决定填写,对其中的“暂估价”栏,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材料单价的暂估价计人综合单价,并应计算出暂估单价的材料在“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中的具体数额,因此,为更详细反应暂估价情况,也可在表中增设一栏“综合单价”其中的“暂估价”。
(3)编制竣工结算时,使用本表可取消“暂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