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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总价封面格式和规定有哪些?

Ailing 2018-11-06 14:55:46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封面的格式如何?填写时应符合哪些规定?
    投标总价(封-3)标准格式,见表2-6。表2-6    投标总价封面
    填写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封面由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填写。
    (2)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由投标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编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总价封面的格式如何?填写时应符合哪些规定?
    竣工结算总价(封-4)标准格式,见表2-7。
    填写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承包人自行编制竣工结算总价,由承包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编制。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2)发包人自行核对竣工结算时,由发包人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核对。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造价工程师在核对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3)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竣工结算时,由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核对。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人盖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造价工程师在核对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4)除非出现发包人拒绝或不答复承包人竣工结算书的特殊情况,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竣工结算总价封面发、承包双方的签字、盖章应当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