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般规定3.1.1 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应遵循适应、精简、高效的原则,要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要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职责的划分和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要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的科学决策和信息沟通。3.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宜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监理工作深度及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要求。
下列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 -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除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外,项目监理机构还可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文秘、翻译、司机和其他行政辅助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需要配备数量和专业满足要求的监理人员,有序安排相关监理人员进退场。
3.1.3 T程监理单位在建设丁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T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1.3 T程监理单位在建设丁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T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总监理_丁程师任命书应按本规范表A. O.l的要求填写。
3.1.4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_丁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1.4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_丁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条文说明】 工程监理单位更换、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保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3.1.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条文说明】考虑到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3.1.6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
3.1.6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
【条文说明】项目监理机构撤离施工现场前,应由工程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3.2监理人员职责
3.2.1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3.2.1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T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3.2.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l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2.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l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条文说明】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监理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2.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条文说明】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3.2.4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T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条文说明】监理员职责为其基本职责,在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还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岗位监理员的职责分工。
3.3监理设施
3.3.1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
项目监理机构宜妥善使用和保管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建设单位。
【条文说明】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登记造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结束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后归还建设单位。
3.3.2工程监理单位宜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3.3.2工程监理单位宜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