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监理要点有哪些?
(1)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2)承担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
(3)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如下:
1)对采用的材料及组件应进行检验,进场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涉及抽样复验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送检;
2)应按经综合会审的施工图及相应的设计文件施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认可,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调试,并合格;
(5)系统安装工程中的阀门、管道及支、吊架的安装除应符合《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中的有关规定;
(6)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安装完成,经调试、试运行及系统功能验收合格后,应按气体灭火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系统工程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或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