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子分部工程组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的监理要点有哪些?
(1)系统安装所使用的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火灾报警设备必须取得3C认证;
(2)系统布线是控制整个工程质量的关键,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及《电气装置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的规定,严格控制线径和连接方式;
(3)模块的安装固定必须符合规范,严格认真检查验收。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安装的监理要点有哪些?
(1)系统安装所使用的管材及配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特许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
(2)管道安装采用沟槽连接的,必须按《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51-2003的要求施工;
(3)沟槽现场滚槽加工的质量是整个工程的质量关键,必须严格认真检查验收;
(4)沟槽件的选用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
(5)管道支(吊)架的设置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安装施工必须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要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