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一份《致娃哈哈集团全体员工的函》在网上流传。该文件显示,宗馥莉称自己决定即日起辞去娃哈哈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再参与其经营管理,落款日期为7月15日。
网络上流传的函件
上述文件显示,宗馥莉自称离职原因是:(父亲)宗庆后离世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及娃哈哈集团部分股东对她经营管理娃哈哈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致使她无法继续履行对娃哈哈集团及其持股公司的管理职责。
天眼查显示,娃哈哈集团最大股东是国资“杭州上城区文 商旅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6%股权。宗庆后个人持有29.4%股权,为第二大股东,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职工持股会)为第三大股东,持股24.6%。
从上述说法来看,宗馥莉离职娃哈哈集团高管是迫于无奈。如果大股东不满意宗馥莉,可以直接“罢免”她吗?
就网传宗馥莉辞职问题,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李巧霞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