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内蒙古华浩 保险 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华浩保险代理”)因业务财务数据失真;未按要求对其人员进行执业登记;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业务信息系统的投保信息不完整,被警告,并罚款27万元。时任内蒙古华浩保险代理总经理焦宇超被警告,罚款6万元。
图片来源:金融监管总局内蒙古监管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内蒙古华浩 保险 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华浩保险代理”)因业务财务数据失真;未按要求对其人员进行执业登记;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业务信息系统的投保信息不完整,被警告,并罚款27万元。时任内蒙古华浩保险代理总经理焦宇超被警告,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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