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治疗压力:0. lMPa(lATA)。
(2)加压介质:医用氧气。
(3)主要材料:全透明有机玻璃管材,符合GB7134-86 I级品要求。
(4)主尺度:简体直径cp500mm,筒长Im、1.2m、1.5m。(5)治疗对象:以新生儿为主,1.5岁以内的幼儿亦可使用。
婴儿氧舱的管理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1)婴儿舱使用环境室温为20~28℃,安置位置不应靠近热源(火炉、暖气片等),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2)婴儿舱禁火,舱内不得带入任何电热元件、可导致电器火花或可产生静电的玩具、材料;婴儿不得穿着化纤、丝绸、皮毛等服饰。
(3)婴儿舱禁油,不能用含油的压缩空气加压,接头、螺纹、铰链处不得加油润滑,必须润滑的部位应用抗氧化类润滑脂,舱门外的锁紧螺杆可用少量硅脂或甘油使之润滑。
(4)婴儿舱工作区及附近禁止吸烟,氧舱排气管必须引至室外并远离火种。
(5)干燥季节治疗时,送氧管道应通过无菌湿化瓶以保持舱内湿度达70%。
(6)舱体内外表面每天用洁净水和清洁柔软的全棉毛巾轻轻擦洗,不得用力摩擦,不得使用乙醇等有机溶剂擦洗。
(7)有机玻璃简体不得敲击,不得有尖锐划痕。(8)氧舱负载工作时,不得拆动零部位。
(9)婴儿舱加减压速度≤0.OIMPa/min,使用压力≤0.1MPa,一次进舱治疗时间<lh(不含加减压时间)。
(10)有机玻璃简体最长使用期为5年,最多加压次数为5000次。当达到上述任何一条或发现老化银纹时,应立即停用,并与生产厂家联系及时更换。
(11)保持舱室干净、整洁,陪人及无关人员不得在舱室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