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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使馆签章委托书、代理委托书、非关税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05-08 16:17:16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8318785995 微信:chen73146189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