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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Vietnam)领事盖章自由销售证书、声明、驻中国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04-15 14: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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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事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已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认证书的领事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领事认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对于领事认证书的编号、证词、出证日期等内容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如何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1.提交《领事认证申办表》(1)和《领事认证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认证的全套资料(所有的使馆认证必须先经贸促会认证);

3.提交需认证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使领馆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办理流程:递交材料——审核——认证——送往外交部或其他外交机构——送交领使馆——领证。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