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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地亚CIQ声明领事馆认证、核实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04-01 13:50:46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8318785995 微信:chen73146189

 

俄罗斯驻上海总领馆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凡是已经过俄方公司盖章的合同或协议类文件,使馆不再受理相关认证申请。对此,俄领馆给出的理由是,文件已经经过俄方确认,没有再做领事认证的必要。请广大企业在送办文件时务必注意。俄罗斯上海领馆认证要求如下:

1、领馆对认证文件的俄文翻译要求比较高,存在退件的可能,建议企业只做英文件,只可送上海领馆办理。

2、授权书须有签字、盖章及签署日期,签字只可法人签,并注明签字人的职务。

3、商业发票、价格单、报关单、外销合同、供货商证明等部分文件领馆不予认证。

4、文件日期不能与当前日期相差太久(三个月内为宜)。

5、国外证书(包括TUV、SGS、DNV等)领馆不予认证,任何形式都不可认证。

 

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应进口商或信用证的要求,贸促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涉外商业单据予以审核并认证。

商业单据认证是贸促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经贸经营权的企业以及检验机构、保险公司、外运公司等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用于出口结汇的商业单据进行认证。

由贸促会认证的商业单据包括商业INV、提单、商业数量及重量证明、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装箱单、检验类证明(由具备出证资格的专业检验鉴定机构所出具)、屠宰证、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附有保险条款的正式保险单)及其他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使馆要求产地证、发票必须一起认证: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发票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使馆认证: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所有以公证书形式提交的文件应翻译为意大利语。请申请人保证所有公证书中意大利语译文的质量,译文不合格将存在被退件的可能性。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