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领事认证的单证范围:
(一)、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单证。如:产地证、商业inv、箱单、提单、保单等;
(二)、用于国际商事活动的各类文件。如:合同、价格单、协议、营业执照、声明、报关单等。
(三)、其他涉外商事活动中需要认证的文件。
乌克兰上海馆:
由于乌克兰驻上海总领馆认证效率太低,且经常莫名闭馆,决定不代理上海乌克兰领馆的认证。以后需乌克兰认证的文件将统往一送北京大使馆认证。相关费用不变。
>哥伦比亚驻沪总领馆开办领事认证业务:哥伦比亚使馆通告,哥伦比亚驻沪总领馆现已开办领事认证业务。即日起,凡是江浙皖沪闽赣六省出具的送往该国的文件,均需送驻沪总领馆办理认证,北京大使馆不再受理。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