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深、沪证券交易所),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2001年我国开放境内个人居民I3股投资。
H股、N股、S股
H股也称国企股,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中国香港的外资股。因为香港英文名称为Hong Kong,故以首字母H而得名H股。H股为实物股票,实行“T+O”交割制度,无涨跌幅限制。
中国地区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于H股,大陆地区个人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资于H股。在天津,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中国银行各银行网点开办“港股直通车”业务而直接投资于H股。但是,国务院目前尚未对此项业务最后开闸放水。个人直接投资于H股尚需时日,国际资本投资者可以投资H股。N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纽约上市的外资股。
S股在我国是指尚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者已进入改革程序但尚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票,在股名前加S,此标记从2006年10月9日起启用,日涨跌幅仍为上下10%(ST股为5%)。从2007年1月8日起,日涨跌幅调整为上下5%。
ST股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意即“特别处理”。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了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那么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值得注意的是,“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所处状况的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可以恢复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