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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馆认证是指外国驻华使馆或领事馆对在中国生效的公共文书及其它行政、司法、商业、教育、文化等领域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效力的认证,包括学历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个人犯罪记录证明等。由于领馆认证的证明具备国际法效力,因此在处理贸易、移民、留学、就业、投资、经商等海外事务时,是必不可少的法律程序。
然而,由于各国驻华代表机构之间的认证标准和程序有所不同,使得领馆认证变得复杂和繁琐,特别是对于广大普通人来说更为困难。
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其中最为专业的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领馆认证代办服务,无论是公证、认证、翻译以及后续的邮寄送达等环节,全都可以一`站式完成。我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因此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客户所需的所有手续,并且确保客户的材料得到最高质量的处理。
总之,如果您需要办理领馆认证手续,我们会帮助您快速、顺畅地完成[手续,从而让您的海外事务得到顺利的解决。
使馆认证个别国`家的特殊要求: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科威特使馆要求发票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利比亚使馆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发票,按发票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领事认证会失效吗?
会。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书无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确定有错误而进行更正的,原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的领事认证自动失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撤销的,领事认证书自该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因撤销而失效之日起同时自动失效。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科威特商业发票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