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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馆盖章——有效保障您重要证件的有效性。
领馆盖章是指在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文件上加盖认证章,证明该证明文件系真实有效。通俗地说,领馆盖章就是为了保障您的重要证件有效性。
领馆盖章的作用可谓多方面,特别是涉及到海外生活和工作的人群。例如,国内企事业单位可能需要竞标境外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等重要资料,领馆盖章可以确保其被境外相关机构所承认;在海外留学、工作、生活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使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重要证件,领馆盖章能对其真实性发挥有效的保障作用;同时,针对在境外结婚、领养、收养、移民等场景,领馆盖章也能有效地证明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无法生效、耽误事务进展等问题。
您既可以通过亲自前往驻华使领馆办理领馆盖章,也可以委托我们代办。通常情况下,领馆盖章需要提交相应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翻译件(如果原件非中文)、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经过审核和认证后,驻华使领馆会在证明文件上加盖认证章,并备有电子认证信息。随后,您就可以将该证件用于海外有关场合,防止发生不必要的前因后果。
俄罗斯驻上海总领馆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凡是已经过俄方公司盖章的合同或协议类文件,使馆不再受理相关认证申请。对此,俄领馆给出的理由是,文件已经经过俄方确认,没有再做领事认证的必要。请广大企业在送办文件时务必注意。俄罗斯上海领馆认证要求如下:
1、领馆对认证文件的俄文翻译要求比较高,存在退件的可能,建议企业只做英文件,只可送上海领馆办理。
2、授权书须有签字、盖章及签署日期,签字只可法人签,并注明签字人的职务。
3、商业发票、价格单、报关单、外销合同、供货商证明等部分文件领馆不予认证。
4、文件日期不能与当前日期相差太久(三个月内为宜)。
5、国外证书(包括TUV、CE、DNV等)领馆不予认证,任何形式都不可认证。
领事认证相关注意事项
1. 由于办理领事认证的时间相对较长,有需求的企业一定要尽量提早前来办理,以争取工作上的主动。
2.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3.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使馆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尔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说明。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使馆认证?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使馆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官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
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使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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