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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双认证是指外国驻华使领馆为支持国民在中国进行一些特定的法律行为或事务处理所提供的一项常规服务。领事双认证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民事--证明公民的文凭或学历、身份、出生、婚姻状况等真实性和有效性
商业--公司注册文件、品牌授权、专利转让等证明一些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和效力。
驻华领馆一般会派遣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领事双认证。申请人需要到领馆进行办理,具体流程为:
A.准备好需要认证的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B.填写印章备案表、授权委托书;
C.等待领事认证完成,通常需要12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领事馆对于认证文件的具体要求会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在办理前咨询客服,规避难点。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送科威特使馆的产地证及发票的领事认证需提交白色产地证;
送叙利亚驻北京使馆的领事认证的产地证及发票上须加打“货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说明。
办理泰国领事认证的涉外商业文件需附有泰语译文。
俄罗斯、美国领事馆认证公证书需附译文与原文相符证词。
文件需西文翻译的使馆: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等;(我司提供英文、西文、俄文等翻译服务)
企业文件可自行翻译并盖章,官方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文件,需翻译公司翻译,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为上海领馆办理,贸促会不提供翻译服务;其他在北京使馆认证的,贸促会可代为翻译,但要另收费,并延长办理时间;
* 企业只做纯西文的文件认证的,需提供一份中文翻译件作为佐证材料。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的认证机构;对外贸易单据认证,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 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认证。
毛里求斯领事双认证自由贸易证书、委托书LO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