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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送驻华领事馆双认证服务
领事馆双认证是指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核发的涉及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文件认证。在因私、公事等不同情况下,需要办理相关证明材料时,往往需要提供领事馆双认证。
然而,不同国`家的领事馆双认证要求不同,且认证流程繁琐,需要准备大量文件材料。因此,很多人想要办理领事馆双认证却苦于时间和经验。现在,我们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为您代送驻华领事馆双认证。
我们的服务特点:
专业:我们拥有多年的领事馆双认证代办经验,熟知各国领事馆双认证的要求和流程。
高`效:我们能够迅速处理您的申请,节省您宝贵的时间。
全程服务:我们从办理预约、申请、文件准备、送件、领取等一系列流程中协助您,降低您的办理难度。
合理收费:我们的服务收费合理,让您花最少的钱得到最优质的服务。
如果需要办理领事馆双认证,欢迎选择我们的代办服务。我们将会以专业的态度,为您提供最好的服务。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认证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认证是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认证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得直接交使领馆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认证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
,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活动。
领事认证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香港验资报告领事馆双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