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 136-5141-6836 青青(微信同号)
QQ:903642811
使馆双认证是指国外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对在中国公证处公证和中国外交部认证后的文件进行再次确认的程序。使馆双认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认证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
领事认证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民事: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收养证明、死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明、经济担保证明;
商业:公司执照、章程、董事会决议、合同、协议、授权书、委托书等不同类型的文件。
在办理使馆双认证时,需要提供原始中文证明文件、公证书或认证书、译文、翻译人员的资质证明等一系列材料。由于不同国`家的要求不一样,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办理时提前了解详情。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申请使馆双认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确保翻译质量和翻译人员资质符合使领馆要求,避免因翻译问题而耽误申请进程。
驻华领事认证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使馆,其余使馆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使馆不收认证: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认证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认证费,重认重交费。
驻华领事认证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下: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等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刚`果民`主共和国--提供二份复印件;阿联酋提供一份(产地证)复印件、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首先,外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使领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首先,外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使领馆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利比亚使馆双认证分销授权书、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