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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馆盖章是指在一个国`家的使馆或领事馆对另一个国`家签发的某一证件进行二次签章的行为。使馆盖章的作用主要是增加证件的可信度和可用性。
在跨国旅游、商务活动或移民等方面,使馆盖章是非常常见的操作。其中最常见的情况是,申请人需要在另一个国`家办理签证,而该国领事馆要求在申请人的原始签证上加盖他们的印章,以确认该签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此外,使馆盖章还可以在出入境、税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发挥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使馆盖章并不是在所有国`家和所有情况下都被承认的。因此,在进行国际交往的时候,了解目标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与领事馆、使馆等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才能更好地完成使馆盖章的操作。
代理领事认证的单证范围:
(一)、用于通关结汇的各类单证。如:产地证、商业inv、箱单、提单、保单等;
(二)、用于国际商事活动的各类文件。如:合同、价格单、协议、营业执照、声明、报关单等。
(三)、其他涉外商事活动中需要认证的文件。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上海常办的国`家领馆:
埃及、巴西、土耳其、秘鲁、智利、乌拉圭、以及阿根廷: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
墨西哥: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代理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三国认证;
泰国:英文或泰文,一份正本二份复印件;
菲律宾: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
委内瑞拉:应另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客户要求办理执照伊朗使馆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