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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馆盖章——有效保障您重要证件的有效性。
使馆盖章是指在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文件上加盖认证章,证明该证明文件系真实有效。通俗地说,使馆盖章就是为了保障您的重要证件有效性。
使馆盖章的作用可谓多方面,特别是涉及到海外生活和工作的人群。例如,国内企事业单位可能需要竞标境外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等重要资料,使馆盖章可以确保其被境外相关机构所承认;在海外留学、工作、生活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使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重要证件,使馆盖章能对其真实性发挥有效的保障作用;同时,针对在境外结婚、领养、收养、移民等场景,使馆盖章也能有效地证明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无法生效、耽误事务进展等问题。
您既可以通过亲自前往驻华使领馆办理使馆盖章,也可以委托我们代办。通常情况下,使馆盖章需要提交相应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翻译件(如果原件非中文)、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经过审核和认证后,驻华使领馆会在证明文件上加盖认证章,并备有电子认证信息。随后,您就可以将该证件用于海外有关场合,防止发生不必要的前因后果。
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认证?
同一货物的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理领事认证,则应按对方的要求办理。在办理领事认证前,有关票据的副本上也应加盖出证机关的印章。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卫生许可证、董事会议图瓦卢使馆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