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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南大使馆双认证周年申报表、营业执照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有限公司 2024-07-10 11:55:31
苏里南大使馆双认证周年申报表、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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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双认证是指国外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对在中国公证处公证和中国外交部认证后的文件进行再次确认的程序。大使馆双认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认证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

 

领事认证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民事: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收养证明、死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明、经济担保证明;

商业:公司执照、章程、董事会决议、合同、协议、授权书、委托书等不同类型的文件。

 

在办理大使馆双认证时,需要提供原始中文证明文件、公证书或认证书、译文、翻译人员的资质证明等一系列材料。由于不同国`家的要求不一样,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办理时提前了解详情。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申请大使馆双认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确保翻译质量和翻译人员资质符合使领馆要求,避免因翻译问题而耽误申请进程。

 

 

 

为什么国外客户要求做使馆认证?

近几年来,我国向拉美、非洲、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逐年增加,尤其是轻工业品占有较明显的优势,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出口的新兴市场。这些国`家处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其中许多要求我出口商品单证必须经过进口国驻我国使馆的认证,才可办理通关手续。目前,要求使馆认证的主要国`家有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联酋、土耳其等,但除中东、南美、非洲等地区,一些欧美国`家也正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

 

 

对领事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已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认证书的领事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领事认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对于领事认证书的编号、证词、出证日期等内容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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