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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去出口贸易、外国留学、工作、签证等需要,很多人会遇到需要进行使馆认证的情况。所谓使馆认证,就是指把某些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送交至所在国的使馆核发认证文件的一种手续。这一过程非常关键,因为没有认证无法在目标国`家获得合法地位。但是由于该过程繁琐,很多人苦于没有时间进行认证。
针对这种情况,我司提供了“代送使馆认证”的服务,让人们不再需要花费精力去排队办理,取得了极大便利。不仅可以在国内,还包括香港等国外使馆的代送服务,极大地降低了大家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以驻华使馆认证服务为例,驻香港馆、广州馆、上海馆、北京馆都可以通过代理提供全国代送服务。大使馆认证的办理周期和流程一般较长,但通过代理,人们可以在快速、安`全的手续下,完成认证等手续。
代送使馆认证服务为人们提供了便利,让办理使馆认证的过程更加轻松、快捷。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好的服务与帮助。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办理大使馆认证需要提交哪些单证和文件?
1、用于通关结汇及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商业单证和证明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发票、价格单、规格证明、 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报关单、合同、授权书、协议、声明、保险单等;
2、其他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大使馆认证的文件,如公司资质证书:执照、章程、董事会决议等等。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怎么操作公司简介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