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代办

执照、章程莫桑比克领事盖章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有限公司 2023-08-04 11:37:40
执照、章程莫桑比克领事盖章

咨询电:  136-5141-6836     青青(微信同号)  

QQ:903642811

 

领事盖章是指由外交部或驻华使、领馆对签发人身份、签名或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确认的一种公证手续。领事盖章可用于需要在海外使用的各种证件、文书、协议等。

 

领事盖章的申请要求:

1.申请人必须为本人或被授权代理人,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提交的要求文件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

3.对于需要翻译的文件,必须提交翻译件,翻译件必须由翻译机构或具备翻译资质的个人翻译并进行公证。

4.申请人必须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以及支付相应的认证费用。

 

领事盖章的具体费用和时间因不同驻华使馆而异,申请人应该提前咨询相关信息。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一、领事认证的定义

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领事认证的目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领事实践,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国领事认证发展

领事认证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领事认证工作得到充分发展,已形成以外交部领事司为中心的国内外多层次认证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总体与国际接轨。

 

 

对领事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已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认证书的领事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领事认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对于领事认证书的编号、证词、出证日期等内容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执照、章程莫桑比克领事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