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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双认证是指由中国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颁发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某些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
领事馆双认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教育背景证明(如学历证书、成绩单等)、职业资格证明(如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财产证明(如不动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等。
领事馆双认证的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费用,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
领事馆双认证的作用非常广泛,可以用于出口贸易、签证申请、海外就业、海外投资、海外留学等方面。因此,领事馆双认证已成为现代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领事认证(Embassy certification)
:是指外交、领事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使馆认证主要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民事认证: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认证: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提单、保险单等。
可申请大使馆认证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认证)认证 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 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资产负债表、董事名单乌克兰(Ukraine)领事馆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