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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代理申请公证,并办理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领事认证会失效吗?
会。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书无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确定有错误而进行更正的,原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的领事认证自动失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撤销的,领事认证书自该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因撤销而失效之日起同时自动失效。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执照、董事会议葡萄牙领事双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