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额均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劳动组织与机械配备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编制的。
(2)定额中的工作内容以简明的方法,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对次要工序未加叙述,但在编制预算定额时均已考虑。
(3)定额中施工用水均考虑以自来水为供水水源,如需采用其他水源时,其定额允许调整换算。
(4)半成品材料规格、重量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得进行调整。
(5)各种材料配合比不同时可调整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得进行调整。
(6)定额中半成品材料均不包括其运费(拌合场至施工现场),在编制预算时,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运输价格另行计算。
(7)由于各省市、地区情况不同,定额没有考虑商品混凝土。若各地区使用商品混凝土时,采用定额,应减除搅拌机台班数量和90%的人工量。如实际中采用集中搅拌站拌合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时,其运费应另行计算。
(8)定额中未编制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各地区在施工中需设立搅拌站时可参考其他专业预算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