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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节能工程验收应检查的文件和记录,对门窗节能指标的要求

Ailing 2018-07-17 09:12:16
1.幕墙节能工程验收时应检查哪些文件和记录?
    (1)幕墙工程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报告,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置检测记录;(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11)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2.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门窗节能指标的要求有哪些?
    门窗是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外围开口部位,也是房屋室内与室外能量阻隔最薄弱的环节。不同地区.不同建筑,有不同的热工节能设计要求。对于夏热冬冷地区的热工节能设计,《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对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规定了其传热系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B 50189--2005也对外窗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进行了规定。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规定:建筑物l~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B/T 7106--2008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