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回检查:监理人员对设备制造、发运、安装调试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设备制造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工序及重要零部件的检验进行监理;
(2)抽查检查:对设备制造、发运、安装调试过程进行抽样检查,或1000/检查;
(3)报验检查:制造商对必验项目经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方,监理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和签认;
(4)旁站监督:监理人员对设备重要制造过程、设备重要部件装配过程和主要结构的调试过程实施旁站检查和监督;
(5)跟踪检查:跟踪检查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关键工序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标准的要求。对于设备主体结构制造和设备安装以驻厂跟踪监理为主;
(6)审核:主要是对制造商资格审核,研制设备人员的资格审核,设计、制造和安装调试方案审核;
(7)按合同要求对设备制造及发运工程付款、索赔和结算文件进行审核。
(8)设备监造工作完成后,应按总监理T程师的要求负责整理汇总设备监造资料。
2.设备监造工作总结应包括哪些内容?设备监造工作总结一般应包括:
(1)监造设备的情况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2)监造工作范围及内容;
(3)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组成及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出现的问题和建议。